2019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89.6%民主监督协商活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全区公安经侦部门近三年挽回经济损失41亿余元图片新闻我区52家矿山企业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95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5-15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5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出席发布会并就如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贾莉指出,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重要指标。当前,自治区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趋利、执法冲突,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权无责,执法重心下移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改革与立法滞后的矛盾突显,执法监督体制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监督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等八类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支持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着力解决立法滞后、体制机制不合理不健全等问题。贯彻和体现现代法治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强化“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力解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老百姓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促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着力解决执法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不重视落实行政责任等问题。落实行政执法常规监督,清理确认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和常态化清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强化复议监督实效。梳理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解析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总结并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采取更加严密的部署、更加有效的方法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