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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5-15

2019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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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鲁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和呼市、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蓝天保卫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树礼在5月13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道。

据介绍,2019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6%,细颗粒物未达标盟市PM 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2%,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9年,全区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5%,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8%,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20年一季度优良水体比例进一步提高到69.2%,劣V类水体比例进一步下降到3.8%。

据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着力强化“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成“一湖两海”水质成因及水质改善目标论证,累计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27亿元支持“一湖两海”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呼伦湖、岱海水质除化学需氧量和氟化物外,其他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标准,乌梁素海整体水质由劣Ⅴ类稳定提高到Ⅴ类、局部优于Ⅴ类。同时,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置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了全区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对235家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全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和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会同农牧厅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累计完成1543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保持了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始终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率分别达到87.8%和71%,进一步组织开展了自治区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查找和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动了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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