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凤通讯员邢智慧)5月1日起,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任用新选任人民陪审员。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经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请,最终128名人民陪审员获元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任命。
目前,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已经按要求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方案,并通过在系统内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每个案件的陪审员,均衡陪审案件数量,不折不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全面保障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