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4月20日15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四中队交警在海拉尔东街与展览馆北路十字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路面上有一个发光物体,走近查看发现是一部苹果手机,交警发现该手机并未上锁,于是通过通信录设法与失主亲人取得联系,但并未收获有用信息。想着失主发现手机丢失后一定会拨打自己号码的惯例,交警便将手机保管好,等着有人联系。
结果,3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未有电话打来。当日18时10分许,交警接通了第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一位女士,称该手机是自己老公的。15分钟后,失主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岗亭附近取回了自己的手机。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失主开心地说道:“手机里面存有一些重要信息,幸亏是被交警同志捡到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王永明岳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