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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24

“两所”联手化解纠纷 双方满意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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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丰司法所与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新华村三社与村民承包土地费用纠纷。

调解会议在新华村村委会召开,参加调解会议的有新华村三社队长、村民代表,以及双方当事人。据了解,新华村三社村民徐某一家承包了新华村三社一亩九分地,2014年、2015年,徐某一家因经济困难未交土地承包费,后又因社里没有为其盖羊圈,继续拖欠承包土地费用3090元钱,现新华三社要求徐某一家交清土地承包费用。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胜丰司法所与派出所即刻给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建议:新华三社没有为徐某一家盖羊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找相关部门询问情况;因徐某一家经济条件不太好,原本要求10日内还清的承包费用宽限至20日。此建议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在重新拟定的协议书上签额字,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两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优势,联动法庭、村委会、村调解委员会、市场监管所、土地管理所等部门,协同工作,效果良好。

(张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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