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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3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22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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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树: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内蒙古蒙裕农牧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内0223民初84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3执6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内蒙古蒙裕农牧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向你公告送达。以上送达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叶显美:

本院受理原告初月良诉被告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叶显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栽判。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訾宝生:

本院受理原告韩青山诉被告高丑山、訾宝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温燕成、贺秀林: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艺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温燕成、贺秀林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白厚生:

本院受理原告杜佳乐诉被告白厚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郭常喜、闫清、李飞小、李凤女、袁文亮、马文娟: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艺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郭常喜、闫清、李飞小、李凤女、袁文亮、马文娟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刘东升、张燕: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艺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刘东升、张燕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权利义务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高增德、裴佑秀: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艺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高增德、裴佑秀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案号:(2020)内0621民初19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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