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包某与被告通辽机场、被告华夏航空公司和被告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全程均通过该院“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实现了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的无缝对接。
本起案件中原告位于通辽市库伦旗下的偏远农村,而被告通辽机场、被告华夏航空公司和被告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重庆市和江苏省苏州市,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极大地节省了诉讼成本,实现了一“线”四地,“千”里传音,全程面对面无障碍沟通。庭审中,审判员在确认系统信号正常后,敲响法槌启动了庭审程序。原告委托代理人以及被告各自用手机与庭审现场进行连接,在审判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充分、有序地发表了各自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最终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疫情当前,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积极响应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审判工作由“线下”搬到“线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发挥智慧法院应用成效,确保抗“疫”期间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崔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