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讯3月31日上午,美岱召张某某愁眉不展地来到包头市土右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反映,他于去年将农资化肥卖给苏波盖乡二座茅庵村村民王某某。双方是朋友关系,当时未付款就将化肥卖掉了,之后多次催要化肥款项无果,到司法局请求调解。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股股长在初步了解情況后,立即电话联系王某某,向其确认该事实是否真实存在,通知双方于次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协商解决。
4月1日上午,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股股长同值班付律师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去年年初购买20袋化肥付款情况争执不下,言语激动,态度强硬。为避免双方因过激行为引发不必要冲突,调解员当即决定分开做思想工作,并分析该主要问题存在的原因及造成的影响,双方均表示愿意重新考量。最终双方各让一步,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付清张某化肥款1985元,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就买卖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至此一起买卖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马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