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执行“不见面”司法战“疫”保安全精诚团结高效率业绩突出获表彰特殊时期勇担当裁定保全解民忧快速调解工资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慰问援鄂医生家属  彰显组织爱护关怀“开门纳客”有条不紊  科学防控有序复工制定管控措施  吹响“复工”号角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不放松  执行工作不停歇全力维护妇儿权益荣获全国先进称号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扫买卖起纠纷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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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07

全力维护妇儿权益荣获全国先进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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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讯近日,全国妇联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6个、先进个人995名,其中,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下湿壕镇司法所长、下湿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永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刘永明自2002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自身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帮助。他经常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向妇女儿童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妇女儿童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技巧,积极引导妇女儿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依法维权,从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240余人次,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辩护案件21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85余万元。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自治区金牌调解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固阳县司法局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广泛开展了法治各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等,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吴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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