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乌海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最高法院与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作用,积极推进与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资源共享,加强与乌海市发改委信用办的合作,2017年1月起全市法院不定期向乌海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推送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该系统再推送到相关行政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31人次,屏蔽454人次,撤销119人次,拘留、拘传215人,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下一步,乌海市法院系统将严格贯彻新修改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规定,充分利用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建立与相关联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定期通报机制,综合利用申报财产、限制出境、拘传、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拓展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平台,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挤压被执行人逃债空间,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王瑞敏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