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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26

我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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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6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组织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集中宣传日”当天,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依托各地区中心城区,同步开展街面宣传,通过实物展示、制作展板、散发传单、现场答疑、播放视频广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严管严控枪爆物品政策、涉枪涉爆法律法规、专项行动举措及战果,再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宣传新高潮。

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区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70余人,发放传单38672张,悬挂条幅287幅,展示实物枪爆物品387件,制作展板734块,张贴海报1364张。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机关自2月7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集中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收缴非法枪支628支、子弹77031发、炸药4254公斤、雷管20828枚、管制刀具1982把、弩43把,销毁近10年来收缴的废旧子弹192.5万发。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杜巍介绍:“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以来,我们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在广大居民区、农村及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等地通过传统宣传模式张贴通告及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我们还在各级公安机关均设立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10,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希望广大群众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案件线索,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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