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额莫勒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达赉法庭庭长接到了一个她等候许久的电话:“苏法官,对方已经付买草的钱了,我的案子要撤诉”。
春节前夕,当事人付某以根某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买草款2万元为由向新巴尔虎右旗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此案后,疫情期间,以“微法院”———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始了调解工作。法官分别致电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有关情况,多番协商下,付某决定允许被告缓几天给付,此后法官收到付某的撤诉申请书,让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萨茹古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