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日,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3月16日下午6点多,红山区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在国道111线赤峰东高速口对过往车辆检查时,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而来,在大队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检查时,该驾驶员神情慌张,称驾驶证及挂车行驶证未随车携带,执勤民警通过对该驾驶员及挂车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该驾驶员曹某某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尚未进行学习,同时其挂车并无相关信息,属于无手续的“无户车”。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做进一步进行调查。
经查,该违法嫌疑人曹某某在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没有及时进行学习,而且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驾车上路,并且为了躲避违法处罚,使用无手续挂车。
最终,违法嫌疑人曹某某被该大队依法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将挂车暂扣,同时开具驾驶人记满分学习通知书。(杨磊居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