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日前,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快审快判全旗首例涉疫情暴力袭警案件。被告人薛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0年2月11日20时许,被告人薛某酒后进入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某小区疫情防控点,拒不配合扫码登记信息工作,并辱骂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棋盘井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置警情时,被告人薛某用右拳头在民警李某左胸部打了一拳,后又用手掰民警康某的右手食指。被告人薛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派出所民警执行公务,并且对两名出警民警实施了殴打等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薛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且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二人以上,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显,且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