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里雅斯太讯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依法查处2起涉疫情违法行为,行政拘留3人、教育训诫5人。
2月8日夜23时许,乌里雅斯太镇辖区居民那某某无视《东乌旗防控指挥部通告》的规定,邀请其朋友6人在自家店铺内聚餐饮酒。席间因语言不和,那某某与嘎某某和互相厮打,打架中那某某将嘎某某的车前挡风玻璃及右倒车镜砸坏,嘎某某将那某某奶食店玻璃砸坏两块,巡逻执班民警当场进行制止,那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值班民警依法将双方传唤至乌镇派出所调查。
那某某和嘎某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的决定、命令”,乌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那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对与其一同喝酒的其余5人教育训诫。
2月9日晚18时20分许,乌镇派出所接报警称:乌镇农行家属楼检测站内有人闹事,民警快速到达现场。经查:巴某酒后让朋友开车送往农行家属楼小区拿取物品,因巴某所乘车辆无通行证也非本小区车辆,疫情监测工作人员告知巴某登记后可步行进入但车辆不准驶入。巴某当即恼羞成怒,借着酒劲大喊大叫,并破口大骂工作人员,不听劝阻,直至民警赶到。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巴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懊悔不已。当晚,乌镇派出所根据依法给予巴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东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