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2月12日,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消息,自疫情发生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等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拒绝执行检疫监测和强制隔离措施、制售伪劣药品和防护用品、造谣滋事、诈骗、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打击处理。
截至2月11日,该局共查处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39起,其中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1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及有害信息类案件2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类案件2起、妨害公务类案件28起、涉疫情防控其他类案件6起,共打击处理71人。其中侦破刑事案件7起,包括妨害公务案2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2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及有害信息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抢劫案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王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