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张林和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案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林和在担任武川县可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以葛广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为葛广平等人承建工程提供保证金支持,向葛广平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入大量资金,获利30余万元;指使葛广平等人为其催债;强迫被害人用低于市场价格的70万块砖抵顶高利贷借款本金。被告人张林和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经费1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林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交易数额140万元,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林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林和的多起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员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辩护人出庭为张林和进行辩护,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法庭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