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16日,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们紧紧围绕社会热点和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建议、献良策。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全社会关注、聚焦、评价法院工作的核心所在。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近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质效实现了大幅提升。
在律师行业从业多年的人大代表汪洪江说:“客观的讲,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空间。比如在审判工作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不够精细,处理复杂问题、敏感案件的能力还需加强;在审判工作中,审判和执行衔接不够紧密,执行联动协调配合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汪洪江看来,在人民法院内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汪洪江告诉记者:“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属于法院的最基本业务,从立案到审理到判决到执行立案再到实际执行,要经过一系列的工作流程和处理环节。这些流程与环节的发生与完成均在人民法院的“内部”,其实质是权力与职责在法院内部的运行和转换。法律规定在每个环节应该怎么做,规定动作应该是什么都是清楚的、明确的。”
对此,在本次人代会上,汪洪江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内部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力度以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建议》。
汪洪江建议:根据审判与执行的流程与规律,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建立一整套完备的、针对性强的,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制度。这个内部监管制度一定要贯穿审判与执行工作全过程,做到职责、责任落实清晰,确保内部监管制度畅通运行,以确保人民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完全依法进行。
“总之,建议人民法院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审判与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和问责追责力度,推动审判与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汪洪江满怀希冀地说道。
(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