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全力提高政治站位,上下齐心开展好专项斗争,坚决将黑恶势力扫除干净。
该院于2019年5月审理了袁某、王某某、曹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袁某、王某某、曹某某涉恶团伙于2018年3月至7月间,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劳务市场,以威胁、恐吓、殴打工人的方式,强行多次从工人的劳务报酬中抽取提成,该恶势力团伙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执行局于2019年12月20日立案执行袁某、王某某、曹某某刑事退赔一案,但由于三人的银行账户里只有少量存款,承办该案的法官多方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家属,向他们的亲属明法释理,说明利害关系,劝他们主动履行,终于在立案5天后,将退赔款全部执行到位,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郑楠张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