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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7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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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100082154117P)经成员大会决议予以注销,并与2019年12月10日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单位和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2019年12月27日

■更 正

本院原刊登于《内蒙古法制报》2019年11月15日13版中,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徐建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应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19年12月27日

■遗失声明

新城区芥菜宠物用品店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2M A0Q 5DEN0R,声明作废。

王泽龙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150104199303061615,声明作废。

吴湃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证书编号:C20171501820249,特此声明。

内蒙古信享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南路中海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 1910013835501,遗失密码纸,现声明作废。

母亲:薛明锦,父亲:陈海军。儿子:陈子杰《出生医学证明》(编号:150198821)于2000年6月6日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母亲:贾玉翠,父亲:刘海新。女儿:刘佳琪《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150043595)于2015年1月5日10时50分在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中心卫生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东升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将税务登记证丢失,税号:152123578881158,声明作废。

内蒙古宏磊矿业有限公司将国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发票代码:1500171350,发票号码:01355670,声明作废。

额尔古纳市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50784000006252,声明作废。

内蒙古仐合商贸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 AO PXFW J XP),将营业执照副本丢失,特此声明。

内蒙古百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 A0M W PJ T8E)将法人章遗失,声明作废。

李珍将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证号:411425198710155721,声明作废。

敖连军将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

152201198207100059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乌海市鑫玉广告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海市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乌海市鑫玉广告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本委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届满后的第4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在乌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定于开庭后15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2019年12月27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月3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长安星光面包车,车号蒙AYQ 657。2011年7月出厂,行驶12万公里。具体以标的现状及评估报告为准。

参考价3000元。竞买保证金1500元。详情到国航大厦604室咨询。有竞买者带有效证件來报名。

看实物联系电话:18647118699

报名联系电话:13404805999

联系人:刘先生

内蒙古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因呼和浩特市宏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路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17644998680)扬尘污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呼和浩特市宏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2号)并已直接送达;呼和浩特市宏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2号)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我局依法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4号)。现依法向呼和浩特市宏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4号)。请呼和浩特市宏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因刘建雄(身份证号码:150104197906282530)

扬尘污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刘建雄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6号)并已直接送达;刘建雄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6号)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我局依法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7号)。现依法向刘建雄公告送达《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7号)。请刘建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因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

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3575677987Y)扬

尘污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8号)并已直接送达;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8号)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我局依法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9号)。现依法向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49号)。请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因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

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3575677987Y)未批先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9号)并已直接送达;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19号)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我局依法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50号)。现依法向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50号)。请内蒙古宏川商砼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7日

■公 告

因玉泉区福聚建材经销部(法定代表人:王福

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4M A0PP2RJ 96)扬尘污染,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玉泉区福聚建材经销部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21号)并已直接送达;玉泉区福聚建材经销部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玉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字〔2019〕21号)相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我局依法下达了《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52号)。现依法向玉泉区福聚建材经销部公告送达《玉泉区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催告书》(玉环催字〔2019〕52号)。请玉泉区福聚建材经销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27日

■仲裁公告

乌拉特中旗美丽园餐厅: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埃鱼、张春梅与被申请人乌拉特中旗美丽园餐厅的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给付双倍工资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文书:1.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8号仲裁裁决书,2.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号仲裁裁决书,3.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2号仲裁裁决书。

一、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1.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工资5093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8月18日至10月23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另一半6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二、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13日工资30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三、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另一半24093元。

被申请人乌拉特中旗美丽园餐厅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乌拉特中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乌拉特中旗党政大楼1001室)领取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8号仲裁裁决书、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号仲裁裁决书、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2号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8号、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号案件的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不服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2号案件的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8号、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1号、乌中劳人仲案字[2019]59-2号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拉特中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

■注销公告

额尔古纳市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150784000006252,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经营,并拟向市场监管局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申报债权。

额尔古纳市顺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仲裁公告

清水河县华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龙志强与被申请人清水河县华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27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文书: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以下简称《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本案的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你公司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你公司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的开庭时间定为:2020年4月13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本会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09室,联系人姚巍,联系电话0471-4679947),请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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