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民警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一方驾驶人竟然是醉驾。
当日下午6时15分许,新城区哲里木路与海拉尔大街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两车刮蹭交通事故,附近执勤的新城区大队四中队交警赶往事发现场。由于当时正值学生放学时间,事故造成海拉尔大街东向西方向车辆滞留严重,两车车损较小,且事故责任明显,交警起初准备按照简易处理流程,对双方车辆拍照取证后责令其离开现场。当交警对黑色轿车驾驶人询问时发现,该驾驶人躲在车辆旁边,直至交警多次呼喊才来到交警身边。驾驶人王某满身浓浓的酒味引起交警的注意,随后,将其带至交警岗亭,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24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按照规定,该中队交警及时将此案移交大队事故股民警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王某讲,当日中午同友人一起用餐,席间饮了些许白酒。席散后逗留了一段时间,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最终被交警查获。事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王永明刘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