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就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据悉,自治区从2019年8月底起,分2批对6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地检查企业1240多家。此次督查工作主要针对自治区各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展开,并下沉至有关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目前,第一批对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3个市的督察工作已经完成,第二批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乌海市的督察已近尾声。
据介绍,第一批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与29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了1万余份文件资料,走访42个部门,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40个,公开曝光了10个典型案例。自治区督察组交办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第二批督察工作截至12月4日,各督察组先后与15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近2100份,走访市直部门单位30个,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00多个,公开曝光了6个典型案例。此外,自治区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处444件。在查办过程中,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
张慧宇表示,下一步将认真组织2020年督察工作。2020年3月完成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的督察工作,实现沿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20年5月完成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全区12个盟市的督察全覆盖,集中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