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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1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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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9日下午3时在我公司拍卖厅,对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境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占地面积29亩,建筑面积42000㎡,规划用途:商业,拥有不动产登记证及土地证。起拍价:1.2亿元。

拍卖须知:

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价的20%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3、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拍卖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下午3时止。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元和建材城西100米。

咨 询 电 话 :(0471)497707518748167999 13327121847

内蒙古众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出让人:孙士权,男,汉族,身份号码:211224195208240236。

受让人:陈芳,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11224197112210306。

经双方协商,就孙士权的债权转让给陈芳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让人孙士权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7)内0502民初7479号民事判决书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5民终1767民事判决书确定的“1、被告通辽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孙士权工程款2908998.74元(并自2016年1月14日起,以本金2908998.74元为基础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2、被告通辽市通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收取的工程款6641600.00元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的债权转让给受让人陈芳,上述债权由受让人陈芳申请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所得款物归受让人陈芳所有。

出让人:孙士权

受让人:陈 芳2019年12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出让人:孙士权,男,汉族,身份号码:211224195208240236。

受让人:陈芳,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11224197112210306。

经双方协商,就孙士权的债权转让给陈芳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让人孙士权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7)内0502民初7478号民事判决书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5民终17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告通辽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孙士权工程款339656.66元(并自2016年1月24日起,以本金339656.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的债权转让给受让人陈芳,上述债权由受让人陈芳申请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所得款物归受让人陈芳所有。

出让人:孙士权

受让人:陈 芳2019年12月13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田根如、田金玉:

根据赵海龙的委托代理人王遇真的申请,赵海龙向你们支付共计人民币柒仟叁佰柒拾陆元整(¥7,376.00)民事赔偿金,赵海龙的委托代理人王遇真已于2019年12月12日将人民币柒仟叁佰柒拾陆元整(¥7,376.00)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委托代领需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及受领人的身份证)到我处领取。

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1号大天广场写字楼十层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电话:(0471)692034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19年12月13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李庆元:

根据孟继宇的委托代理人孟吉敏的申请,孟继宇向你支付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捌拾叁元整(¥16,083.00)民事赔偿金,孟继宇的委托代理人孟吉敏已于2019年12月9日将人民币壹万陆仟零捌拾叁元整(¥16,083.00)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委托代领需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及受领人的身份证)到我处领取。

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1号大天广场写字楼十层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电话:(0471)692034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19年12月13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4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3942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领柱、谢小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5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6280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韩双利、马小华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5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6281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双河、马满珠尔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5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6307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包伟国、张顺琼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5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6308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包伟良、肖沙日那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更正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5-0025《内蒙古法制报》第3878期第15版登报的公告,(2019)内0521民初6309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卫宁、包雪莲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误将“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书写成“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现将“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更正为“科左中旗成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朱颖将玉泉区婕熙美容院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4M A0PUN 5Y67,声明作废。

将车牌号蒙AKH458车辆保单、标志遗失,保单流水号211115110103534620,标志流水号811100180209327456,声明作废。

内蒙古云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将查询密码单不慎遗失,统一信用代码: 91150102M A13N 2088U该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149 260 484 220,特此声明。

张建利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15010319740818101X,声明作废。

不慎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底纹纸遗失,号码为120902636280,120902636292-120902636300300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奥翔汽车维修技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50116701205789)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玉泉区张秀琴日用品经销部将营业执照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4M A0N LN H708,声明作废。

玉泉区孙宏涛日用品经销部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4M A0N LN GQ XX,声明作废。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四联丢失,票据号码:N O:0005307467,声明作废。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四联丢失,票据号码:N O:0010596611,声明作废。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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