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陈文水、方阿菜:
根据田茂林的委托代理人田茂生的申请,田茂林向你们(陈文水、方阿菜)支付抢救费、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整(¥21,137.00),田茂林的委托代理人田茂生已于2019年11月21日将人民币贰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整(¥21,137.00)提存于我处,请你们持本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处领取。
注:委托代领需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及受领人的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领取。
领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1号大天广场写字楼十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电话:(0471-2263936、0471-239216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城公证处2019年12月3日
■减资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泰裕惠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02690086875Y)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20亿元减至人民币1.0720亿元,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该公司联系。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泰裕惠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
■遗失声明
将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开具的交款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遗失,票号为0011234639,声明作废。
高永明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四联丢失,票据号码:0020372507,声明作废。
新华保险业务员杨静将电子投保书遗失,投保单号:03100040404114,投保人:薛玉凤,声明作废。
将蒙ACS162车辆交强险标志遗失,标志流水号811100180209326842,声明作废。
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了由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信息如下,工程编号:20170128,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辛家营热源厂中继泵站、消防水泵房土建施工),委托单位:内蒙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种类:暗装跷板式双控开关/单项两级双用、两级带接地安装插座/闸阀DN 65、DN 32、DN 20、DN 15,报告编号:KG17-000959/CZ17-000711/FM 17-011095/FM 17-011096/FM 17-011097/FM 17-011098。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鲁招待所营业执照正本遗失,注册号:150102600109645,声明作废。
土左旗公安局赵波将警察证遗失,警号013085,特此声明。
因本人不慎将太平洋产险呼和浩特中支保单遗失。保单号为AN EM 02TY1419B008056M,AN EM A25E3219ZDHDBJ AA,流水号为CFBA1902677767,AHAB1900632179,现声明作废。
2019年12月3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朱培军、张立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本会定于2020年2月28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朱培军、张立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51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本会定于2020年2月28日上午10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3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世纪中心A座9层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车辆):
品牌:现代胜达菲,车牌号:蒙KGH833,排量:2.4L,购置时间:2012年8月,起拍价:57760.00元/辆。
二、参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下午5时止在东胜区世纪中心A座910室办理报名手续。2.展示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12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南区)院内。3.报名办法:本次拍卖面向全社会进行,自然人须带身份证;企业(事业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缴纳1万元的参拍保证金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竞买成交者的参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车辆过户保证金待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拍卖成交价款缴纳至指定账户;拍卖佣金由买受方自行承担。4.标的说明:本次拍品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且设有保留价,本公司对展示标的品质及瑕疵不作任何担保责任,移交时以当时状况为准。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承担除违章处置外的一切相关税、费,否则,车辆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477-3897700)13514870767工商监督电话:(0477-8340315)
鄂尔多斯市嘉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
■仲裁公告
鄂尔多斯市青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子亮):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俊英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字〔2019〕276号),已依法开庭审理,因你公司未按规定领取仲裁裁决书且本委无法送达,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东劳人仲字〔2019〕27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1500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