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与万鑫科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鑫科创”)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民生银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依法转让给万鑫科创。民生银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万鑫科创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万鑫科创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债权转让公告清单中利息截止日为:2019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鑫科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