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日前,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4日,该大队民警在国道111线执勤时,一辆小型轿车由东至西驶来。民警准备拦停,对此车辆进行检查,而该车辆驾驶人见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迅速转弯驶入聂胡地村一胡同中。见此情形,民警紧跟其后进入胡同,该驾驶人进入一村民家中。民警立即进入屋内,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询问及信息核查,并依法对驾驶人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潘某某的酒精含量为4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潘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杨磊居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