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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3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26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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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成波涛诉你、周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地,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欠款5万元。2、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钟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成波涛诉你、周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地,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房屋租赁费共计10万元及违约金1000元,共计101000元。2、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本院执行的张全福、刘文飞、王勇与秦宜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本院向秦宜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秦宜5日内报告财产,并积极履行(2017)内0121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秦宜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张全福、刘文飞、王勇其出售房屋所得价款1175521.7元,并承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5月12日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秦宜承担案件受理费15490元,鉴定费29000元,保全费4520元,执行费14645元。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云小峰:

本院受理原告土默特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云三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善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吴向志:

本院受理王春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公告期届满后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你户籍地址无法有效直接或邮寄送达裁判文书。向你父亲吴文元核实,你常年在外打工、与家人没有联系,也无法提供住处。按你父亲提供的手机号与你联系,你电话始终是通话中状态或无法打通,本院工作人员发送短信与你联系,你也未回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727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春花与被告吴向志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雷兰所:

本院受理原告郝宏忠与被告雷兰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王云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云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内0102民初71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赵晓魁: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晓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内0102民初7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赵晓魁不超过1506303.98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9)内0102民初715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郭斌: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内0102民初71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武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航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保平、樊艳峰、武建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内0102民初72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周保平、樊艳峰、武建军116673.3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2019)内0102民初72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侯瑞东、邢祥: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航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侯瑞东、邢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内0102民初72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侯瑞东、邢祥48773.29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2019)内0102民初72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张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与被告张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张永全:

本院受理原告田秀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内0122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张君梅: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仲文善、崔毅敏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26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张君梅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861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止,按约定月利率11.3‰计算;从2017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逾期月利率16.95‰计算;核减已偿还利息9806.55元);二、被告仲文善、崔毅敏对上述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仲文善、崔毅敏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张君梅追偿。案件受理费5592元,保全费1951元,公告费400元,合计7943元,由被告张君梅、仲文善、崔毅敏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蛮会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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