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日前,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吴某等3人分别被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4月18日晚,家住海拉尔区某小区的王某被吴某从家中叫走,被带到吴某的车中,此时车上还坐着巴某和赤某,在行驶途中,吴某等三人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以暴力手段殴打王某。当轿车行驶至海拉尔桥东侧时,王某跳车逃跑,后被吴某等以暴力手段将其带回车内继续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3小时。
2019年2月,嫌疑人吴某等3人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传唤到案。经海拉尔区法院调解,被告人吴某等3人赔偿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李炜程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