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讯为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税收的征收,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征收税款,提升国家税收的司法保障力度,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与满洲里市法院进行联合征管。
满洲里市法院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发放利息前,通知当事人持《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涉税事项告知书》,先行到满洲里市税务办税服务大厅足额缴纳利息收入相关税收,再凭税收完税凭证到满洲里市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执行款项。若案件当事人拒绝缴纳税费,则由法院强制代扣后集中向税务机关缴纳。
收到建议后,满洲里市税务局同意进行联合征管,并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备忘录、告知书以确保税收共治程序到位。下一步,满洲里市法院将与满洲里市税务局进一步开展联合征管工作。 (吴晓丹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