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推动全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区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从201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至12月7日。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宣传周”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重点宣传内容。在此基础上,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贴近实际的宣传重点内容。
宪法宣传周期间,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将共同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暨2019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等活动,推动全区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将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促进全面依法治区,为法治内蒙古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