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日前,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本案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中,旗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植树造林工程项目区内开垦林地并种植农作物,非法占用林地270余亩。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某恢复被占用的林地或承担修复被占用林地的复植金,拆除占用林地的违法建筑物。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起诉指控张某破坏林地事实所需的证据材料,被告人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当庭认罪、悔罪,并赔礼道歉,当场缴纳了修复被占用林地复植金1.89万元。
近年来,乌拉特前旗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乌拉特前旗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刘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