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组织专家论证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内蒙古女子强戒所“智慧戒毒”建设项目通过司法部验收深入一线指导工作  落实部署巩固成果优化服务撮合牵线对接需求推进洽谈展示“忠诚担当”初心  弘扬“绿色卫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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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08

内蒙古女子强戒所“智慧戒毒”建设项目通过司法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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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11月5日,司法部“智慧戒毒所”验收组在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组长的带领下,对内蒙古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智慧戒毒”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王平、戒毒管理局局长王子兵、政委韩万平等领导陪同验收。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该所所长李建“智慧戒毒”建设项目工作汇报,观看了“智慧戒毒”专题宣传片。讲解员从执法管理平台、戒毒医疗信息系统、智能移动执法平台、物联运维管理平台、安防应急调度平台等五个部分,向验收组介绍了场所“智慧戒毒”应用情况。

随后,验收组来到生理脱毒区、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巩固区、习艺车间,实地检查“智慧戒毒”实际应用情况。

验收组高度评价女子强戒所“智慧戒毒”建设工作,特别是在利用UW B精准定位技术和LTE专用移动网络,通过智能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对民警和戒毒人员的精细化管理、与公安人口数据联网核查外来人员身份等方面,走在了全国戒毒系统的前列。

姚雄森肯定了该所“智慧戒毒”工作,宣布高分通过了验收,成为全国示范所。他希望该所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补齐缺项工作,实现全时空覆盖;继续深化应用,重建设更重应用,实现全员掌握;突出建设实效,一切服务基层工作,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其他场所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建设模式。

据介绍,自治区司法厅、戒毒局党委高度重视“智慧戒毒”建设工作,2019年,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智慧戒毒建设实施意见》,以及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将内蒙古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智慧戒毒建设的试点场所,探索性地开展智慧戒毒建设工作。自4月被确定为“智慧戒毒”试点单位以来,该所迅速行动,5月开始着手进行智慧戒毒信息化建设工作,6月底完成设计工作,7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该所按照司法部“智慧戒毒所”验收组的要求,继续查缺补漏,完善平台功能,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与公检法系统、医疗系统的数据共享、业务对接,为全区戒毒场所“智慧戒毒”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内蒙古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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