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0月16日至20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到通辽市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组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冯晔为组长,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刘永红等为成员,一行由15人组成。
督察组到达通辽后,分成4个督察小组,通辽市为4个督察组每组安排了1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1名律师。4个督察组共深入到通辽市10个市直、中区直机关单位,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奈曼旗5个旗县市区,21家企业进行督察,并于10月18日上午专门召开了通辽市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
冯晔一行在督察过程中,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问询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围绕督察通知中8个方面37项具体内容,重点督察了通辽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落实情况。
10月20日下午,通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自治区督察通辽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汇报会,通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杜汇良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汇报,市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督察的人大代表和律师参加会议。按照此次督察内容,杜汇良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优质环境;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有效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全力推进党政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责任落实落地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汇报后,自治区督察组组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冯晔作了讲话,冯晔在讲话中,对近几年通辽市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通辽市委、市政府政治站位高,对通辽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措施得力,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工作中总结了切实可行的经验作法,与企业家反映一致。市委依法治市办对督察工作认识到位、衔接到位、保障到位,确保了督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通辽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工作扎实有效。工作中,能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结合通辽市实际,有部署、有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二是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上,法治化服务保障很到位。建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面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风险评估、合同审查、专题培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三是在“放管服”改革上,出台很多措施,成效明显。在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冯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企业家需求等方面情况在会上进行了点题式反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督察组回去进行梳理后再进行正式反馈。
杜汇良在会议总结时强调指出,冯晔在充分肯定通辽市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要真正做到举一反三,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归集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中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共同为推进通辽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发挥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更好地推动通辽市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