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0月21日,自治区司法厅在监狱管理局召开第二十二次厅党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毕力夫主持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局领导参会。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尤俊成,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军,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高秉文分别汇报了自治区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毕力夫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就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实更好的成效。要自觉把接受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作为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高质量工作成效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
二是切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抓整改。要对整改工作再对标、再研究、再推进,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
三是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中央督导“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要对照责任清单和整改标准,准确全面评估自身工作,全方位查缺补漏、补齐短板。要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做到政治上特别坚定、准备上特别充分、工作上特别扎实。
四是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要加强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深化长效机制建设。要深化对公证、司法鉴定扫黑除恶工作的管理。要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好专家库。要持续加强社会面法治宣传,加强“以案说法”式的报道,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持续加强案例库建设和使用。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