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讯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申请人李某拿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这有效地缓解了李某一家的生活压力。
申请执行人李某为八级伤残,受到伤害后,双肢粉碎性骨折并患有贲门癌,已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磴口县法院执行局穷尽执行手段,确认被执行人郭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无法赔偿李某。考虑到李某家庭困难,执行法官告知并指导申请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为李某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李某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李某的燃眉之急。
(张汉卿王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