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查干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宣判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李某某为了谋取个人或家族不正当、不合法利益,经常纠集被告人刘建某、刘宏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百姓,为非作恶。从2010年至2018年期间,四名被告人多次实施拦截、辱骂、随意殴打村民和党政领导干部等违法行为,强拿硬要占有公私财物,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四名被告人以强行阻拦、恐吓威胁等暴力方式,多次扰乱选举秩序,致使基层选举不能正常举行,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判决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三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
(田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