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三年再次作案戕害人命手段凶残动“歪念”变造驾驶证  被查处当场现“原形”执勤民警查缉稳准  在逃人员显露“真身”伪造号牌驾驶货车  一朝被查违法担责结伙拦截索要钱财寻衅滋事获刑认栽无证件醉驾报废车鸣警笛招摇食苦果男子醉驾乐极生悲牵出多起违法行为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45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13

出狱三年再次作案戕害人命手段凶残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伦贝尔讯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杀人分尸案,案犯被判死刑。

2017年6月28日晚,在牙克石市图里河镇健康街,被告人杨忠义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发现被害人李某某独自一人行走,遂产生强奸被害人的想法,后将自行车停放后步行尾随李某某至图里河镇铁道西侧附近空地。杨忠义上前搂住李某某颈部,遭到李某某反抗,杨忠义遂拳击李某某面部,并强行将李某某拖拽至附近草丛土坑内实施强奸。事后杨忠义害怕犯罪行为败露,便用双手掐住李某某的颈部,致李某某当场死亡,后杨忠义用自行车将李某某的尸体运回家中,用斧子将李某某的尸体肢解,然后将尸块埋入自家院内。

被告人杨忠义曾数次犯强奸、抢劫罪被判处刑罚,被告人杨忠义曾有抢劫、强奸等多次前科,2014年刚刚刑满释放,出狱仅三年多就再次作案,并且手段十分残忍。

2017年7月1日,侦查人员将被告人杨忠义抓获归案。经讯问,杨忠义对强奸杀害李某某并将李某某的尸体肢解后埋藏在自家院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忠义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强奸,因怕被害人告发而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杨忠义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因强奸、抢劫被多次判处刑罚,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又系累犯,依法应予严惩。虽然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杨忠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姜有权王男)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