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闫欣茹)车速太快撞毁中央隔离护栏,驾驶员担心承担责任,迅速逃离现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公路大队经过4天的排查比对、缜密侦查,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车辆驾驶人承担了应有的处罚。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公路大队值班民警接到路政人员报警,称兴巴高速349公里加200米处有中央隔离护栏被撞,长度约600米,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此时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现场只有撞坏的护栏和肇事车辆遗落的部分碎片。
鉴于肇事车辆逃跑且损毁的护路价值较大,事故民警迅速将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并研究制定案件侦破方案,以案发地为中心,兵分三路,一路民警负责现场勘查,查看是否有肇事车辆遗留的线索;一路民警通过走访,查看是否有现场目击证人;一路民警负责查看监控,筛查该路段车辆行车数据。通过民警细心的侦查,结合现场遗留的碎片、视频监控等收集到的线索,最终掌握了肇事车辆为晋BM 31XX/晋BZAXX挂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找到肇事车辆后,及时联系车辆所有人,并将其传唤回大队进行调查,通过询问和照片比对,肇事当日并不是车主本人驾驶的车辆。经车主回忆,肇事当日应该是其雇用的司机驾驶的车辆。基于此,办案民警通过车主联系到了雇佣司机,并传唤其到大队配合调查。雇佣司机本人对事故事实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经过。至此,一起撞坏高速公路护路逃逸的案件,经过4天缜密侦查,一举告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公路大队给予驾驶员常某某罚款15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最高准驾车型记12分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