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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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3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10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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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内蒙古云海秋林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

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止2018年6月30日,内蒙古云海秋林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息合计31,503,082.88元,其中本金25,000,000.00元,保证人为李强、东李元真、董润利,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将该转让事项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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