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讯“关某,你好,我是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你申请执行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你本案结案。”法官耐心地在手机上敲打下这段文字,按下了发送键。申请执行人关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均是聋哑人,因此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都是耐心地使用手机短信逐字逐句的释法、析理。
与此同时,执行指挥中心也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提起了网络财产查控,仅一天时间,就查到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有存款1919元。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对该账户实施了冻结,15天的异议期后,执行法官早上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将王某账户中的1400元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20分钟后,1400元执行款已经扣划完成,当天上午,执行法官就将这1400元的案款发放给了申请人关某。
仅仅18天时间,该案就得以顺利结案,期间,没有让双方当事人往返法院一次。这得益于满洲里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为人民群众谋服务、求便利的真心,也得益于执行信息化手段的不断发展,网络查控技术日臻完善,执行工作的震慑力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