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男子因饮酒受到责骂,持斧子砍死了老岳父。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2019年1月7日,被告人孙某在位于阿荣旗亚东镇东兴村西兴组的家中东屋吃饭并饮酒时,遭到其岳父柳某的责骂,二人遂发生争吵。饭后,被告人孙某到西屋休息,柳某在东屋睡觉。下午4时许,被告人孙某醒来后,坐在西屋炕沿边上又继续饮酒,因想到被柳某责骂一事而气愤,便产生了杀死柳某的想法。其到厨房,从锅炉旁边拿了一把斧子进入东屋,上炕并骑在东屋炕头睡觉的柳某身上,右手持斧子砸柳某的头部数下,又用斧子连续砍击柳某颈部右侧数下,至斧子头脱落,柳某被砍后当场死亡。1月9日,被害人家属下葬了柳某。1月10日,被告人孙某在其母亲和被害人女儿的陪同下,到阿荣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经阿荣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柳某系因颈部锐器伤致右侧颈内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被害人柳某的子女6人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孙某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孙福辩称其只是想拿斧子吓唬被害人柳某,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饮酒时与被害人柳某发生口角,为泄愤持斧子多次砍击柳某头部、颈部,致柳某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被告人孙某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孙某的犯罪行为系因家庭矛盾引起,其杀人动机系因酒后气愤而临时产生,且真诚悔罪,取得被害人子女的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从轻处罚。2019年7月2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被告人孙某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姜有权赵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