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闫浩)本来是一起工作的好友,却因一顿酒,打翻了友谊小船,一个因此受伤,一个却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得不偿失。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七中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某电厂附近有人持刀砍人,并且有人受伤。接到指令后,该中队的三辆巡逻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报案人刘某某后得知,其手指及面部所受的伤,是好友薛某某所为。据刘某某介绍,他与薛某某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平时称兄道弟非常要好。案发当日,其与薛某某相约在宿舍内喝酒用餐,期间因工作琐事二人发生了口角,倔强的性格致使双方谁也不予让步,最后升级为互殴。被酒精麻醉了神经的薛某某,不顾之前的友情,径直从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砍向刘某某,致刘某某四只手指及面部不同程度受伤。持刀砍人后,薛某某迅速逃离了现场。为尽快找到薛某某,民警立即展开工作,兵分三路,以案发地为中心,进行地毯式的搜寻。很快,一组搜寻民警传来消息,在案发宿舍附近的一片空地上薛某某已被控制。
目前,民警将刘某某与薛某某移交东胜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