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司法局昭乌达路司法所等26个司法所为“自治区示范司法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成吉思汗街司法所等200个司法所为“自治区一级司法所”。
近年来,为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提高全区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自治区司法厅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司法局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开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司法所阵地建设,涌现出一大批综合建设水平较高的司法所。
2019年8月,经过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申报、盟市司法局考核、自治区司法厅数字化考评,评定出全区第一批示范司法所和一级司法所,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谱写新时代内蒙古司法行政发展新篇章,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