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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27

打造“数字法治”新引擎 练就“智慧司法”真内功

自治区司法厅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破解长期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缺乏有效监督手段,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落后等问题,自治区司法厅结合自治区区情,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优势,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引擎,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以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建立平台发挥统筹推进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探索创新,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从8个方面分解为129项措施、231项建设成果,全部纳入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五个子平台,用信息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平台。辅助政府行政立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通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使用率、知晓率、实施效果的评估,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提供主要依据,解决了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问题。二是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平台。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及时了解群众诉求,逆向分析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依法履职。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流程监督,纠正“拍脑袋决策”的决策方式,解决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问题。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权设定、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解决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五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平台。将《纲要》所规定的所有工作任务,均纳入考核指标,解决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问题。

抓住重点 督促科学民主决策

首先,开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各级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自治区司法厅开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划出7个监督点、15项指标,制作成26项考核的模版放入平台,对每一关键环节进行赋分,形成监督评价分值,对重大行政决策从程序上做到全过程记录、全程监督和材料归档,严格督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其次,研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内蒙古地域辽阔,全区83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2.7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118.3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全区行政执法情况难以全面及时掌握。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更好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司法厅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平台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公示、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制开发了全国首家移动执法终端(即智能法务通),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无记录等问题。一是“教科书式”执法。通过智能法务通,实现了执法过程全程语音提示,固化了执法流程,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亮证执法。智能法务通与胸卡式执法证配合使用,实现行政执法事中公示,群众可通过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辨别执法人员身份,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三是对执法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可以将不同执法部门的执法流程,汇入同一执法终端,实现对不同执法主体的监督。四是对执法现场全过程记录。既实现了对执法现场的调查取证和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又实现了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实时监督。五是实现执法文书现场打印。智能法务通支持电子签名,执法文书现场签字确认后,可进行直接打印。实行“一案一码”制,当事人可通过扫描简易文书上的二维码下载制式文书,并对执法满意度进行评价。六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执法人员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利用智能法务通,同步精准普法。通过向群众展示执法依据和裁量基准,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依规办事。

共享数据实现精准赋分考核

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五个子平台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的一体平台。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四个子平台运行的结果,都将以赋分的方式统一推送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平台,由考核平台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以往报送纸质材料、召开考核会议等传统的考核方式,转变为用大数据科学精准考核,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做到“指标明确、过程公开、结果信服”。从而促进各级政府从体系、效能和行为三个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行实时、有效的度量,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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