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申请人曹某与蔡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2018年7月25日,经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主持调解,达成被申请执行人蔡某从2018年8月起每月支付申请人曹某3000元直至还清欠款18000元的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曹某于2019年1月22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申请执行人蔡某支付借款18000元。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蔡某,同时,依法通过财产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标的额虽然不多,但考虑到蔡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法官决定采取“温和执行”的策略,力争通过讲理释法、耐心劝解的方式执结本案。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沟通交流,终于打动了蔡某。蔡某当即向亲朋好友凑钱,并还清了18000元的借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张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