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民法院三名法官通力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2017年,高某在金河镇胜利街区修建房屋时,因施工区域狭窄,碾压机在工作时造成陆某房屋受损,陆某找高某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为此,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也积极协助工作,但都无功而返。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党组指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春祥、行政庭庭长赵立新、金河法庭庭长田海波组成调解组,再次对该案进行调解。为避免当事人见面后矛盾激化,调解组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再次耐心倾听陆某诉求后,细心给陆某讲说法理,在“听”与“疏”的互动中,在“退”与“让”的协调中,高某同意了陆某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