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5月15日,在2018年乌海市直属机关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被授予乌海市直机关2017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流动杯”荣誉称号。
近年来,乌海市中院牢牢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互促共进、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和要求落地生根,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纳入全院绩效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考核,强化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坚持以理论武装为先导,着力提高党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将“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支部建设为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探索各具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法”,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创新活力。坚持以群团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开展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作为调动广大党员干警积极性、增强队伍整体活力的重要途径。坚持以警示教育为抓手,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聘任廉政监察员,召开廉政分析会,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