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近年来,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办法,乌海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了《乌海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配套规定,举办了司法救助专题培训班,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把握司法救助的范围、标准、程序、原则,依法依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进行救助,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乌海市各级政法部门切实履行司法救助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严格把关,取得了良好的救助效果。该市全年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51件,救助人员73人,发放救助资金1620679元。 (乌海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