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2 0 1 7 年5 月,李某向申请执行人冯某借款5 万元,约定一年偿还,但在2 0 1 8年5 月借款到期后,一直拒不偿还,甚至玩起了失踪,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在法院依法作出立即偿还的判决后,李某依旧拒不执行。冯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案的申请人冯某为残疾人,生活极其困难,平日靠政府补贴为生。承办法官一路奔波,四处打听情况,并去往远在六百多公里以外李某的户籍地,找到失踪已久的李某。经走访发现,李某有1 0 0 只羊被饲养在当地亲戚家。在经过耐心劝解、分析利弊的情况下,李某最终被感化,决定积极解决该笔债务。
承办法官主动协调,借用隔壁邻居的农用汽车,与两名执行干警一起,将李某的3 0头羊拉运在车上,又考虑到冯某无能力饲养。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将羊拉至市场,以双方都同意的价格卖出。双方矛盾和平解决,最终握手言和。
(王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