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发布后报名情况,结合逢进必考原则,经研究,现就《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招聘岗位和人数不变。
二、招聘程序调整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工作流程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吉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查阅。
三、招聘工作即将有序展开,目前报名已截止。自公告之日起,所有招聘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同时,请注意关注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内蒙古吉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四、进入笔试人员交报名费7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五、本次招聘委托内蒙古吉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负责有关招聘事宜的解释。
咨询电话:(0471)3489315
15648131000 15561111966
监督电话:(0471)4614885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7月24日